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3/10/31 15:51:05|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10月23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永德县人民检察院:
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起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公益保护”核心理念,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增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职责,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确保检察机关监督的法律效果。
二、注重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主动与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等制度。以联席会议、会签文件、案件双向咨询、协助调查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实时掌握行政执法动态,及时掌握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和相关信息,增强线索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形成公益诉讼共同尽职尽责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
要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以“八五普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宣传月”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让公益诉讼相关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要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激发民众的参与热情,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公益诉讼制度,切实提高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拓展案源渠道,进一步提升办案效果
要始终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在抓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英烈保护五大公益保护重点领域的基础上,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稳妥地探索拓展到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公益诉讼,促进各领域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发展。主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依法办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公益诉讼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五、着力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要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充实办案力量,优化人员配置。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弱项短板,采取课堂培训、专题研讨、案件实训等岗位练兵和挂职交流、学习考察等方式,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的素质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诉讼专业能力和相关领域知识水平,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公益诉讼检察队伍。要高度重视科技强检工作,加大科技装备配备使用,以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检察公益诉讼,进一步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永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处理,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