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把金钥匙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李拥军|时间:2020/6/19 18:30:32|点击数:
如何破解农民收入偏低、支撑不稳定问题?核心还是在于产业发展小、弱、散和新型产业化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上。为破解这一难题,永德县委政府提出了走“双社三绑定”路子,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 这一工作开展以来,为永德在破解产业结构单一、农民收入不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些积极且有益的探索,为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值得总结提炼。
一、合作社的来源
合作经济是一个全球性的概念和时间活动。早在9世纪,西方一些国家就开始了合作经济的探索,主要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启蒙阶段,19世纪初,以欧文、傅立叶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开始进行合作经济的探索,成立了一些生产、生活高度集中统一的合作社,由于脱离实际,都以失败告终。起步阶段,1844年,为了应对零售商的盘剥,英国罗虚代尔镇28名纺织工人组建了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的诞生,罗虚代尔原则也被各国合作社所采纳,形成了国际公认的合作社原则。稳步发展阶段,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之间也有分散走向联合,并从局部地区联合发展到国内乃至国际之间的联合。
“合作社”一词,在永德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呢?永德县志及相关资料并无明确记载和说明,但我认为可划分为新中国成立前、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以来三个时段。新中国成立前,民间组织、社团组织已有小规模的合作社模式在探索,这些合作组织发展的经济奠定了县域经济基础。
解放初期,国家先后主导了经济合作社,即对我们产生深远影响的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分布县乡的铁业社等。大跃进时期也组织了合作社,吃集体伙食同劳动,因为没有基础坐吃山空,粮食吃光散伙了。
所以,说到合作社大家既熟悉又很陌生。很多人对合作社的作用和产生的效益持怀疑态度是可以理解的。改革开放后,特别从2006年国家制定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国家从法律的角度来认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经济组织还是第一次。这一时期合作社的特点很明显,国家认可,法律有保障,农民自发自愿,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探索新型的经营主体作了有益的尝试,也为农业产业集约经营发展探索了一条新的路子,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大家的广泛认可。
二、永德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及主要做法
从2017年开始,以落实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增加农民收入为切入点,省市县乡对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作出了密集安排,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了从无到有到遍地开花的局面。仅两年时间,全县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502个,其中:乡级联合社10个,村级116个。吸纳社员22392户,这些合作社覆盖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
各级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新型经营主体,解决农村农民收入长期稳定问题,成立合作社重点扶持的领域和项目主要在种植、养殖和农特产品电商营销三个方面。引导合作社的运营模式主要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由县林投公司、天卫农业为龙头,扶持方式上主要依靠县级扶贫项目库、乡级项目库、村级施工图规划,用省级、县级财政专项项目资金投入。从目前的运行情况分析,合作社大致分为龙头企业带动型、订单农业型、承包租赁型、电商驱动型等运行模式,一部分合作社产生了可喜效益,实现一定比例分红和用冗余资金再投入,体现了合作社的活力和发展方向。而也有一部分合作社缺乏管理,运行不畅,导致合作社缺乏生命力而形成“空壳社”。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解有差距。大家对合作社的理解较为初浅,认为县上给了养殖、种植项目和资金支持,需要乡上、村上来实施,乡上和村上为了把项目落地,就以乡上发个文件成立联合社,指导各村成立合作社,村上组织一部分群众把项目实施了就是合作社运营,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与市场脱节,没有把握合作社的内涵及运作模式,成立的合作社成了空壳社。
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经验缺乏。从理论学习到直接的实践者,很多同志都是第一次,没有什么经验可寻,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县乡村各级组织从牵线搭桥,搭台唱戏,变成了实施主体。包办太多导致农民自主经营、自愿、互助的主体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三是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稳步推进。主观上,群众抱团发展意识还没有形成,还是习惯于目前家庭联产承包机制下的“单干户”耕作方式,虽然通过近十多年的摸索,很多农民耕作、经营土地的模式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但说到用合作社模式来经营土地发展产业还是怕吃亏。特别身边没有活生生的例子,“吃不惯见不惯”“心不热”持有观望、怀疑态度。客观上,与合作社相关联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冷链贮藏、信息及网络销售电商平台、运输物流、营销经纪人等方面“软”和“硬”的基础还不完善,推进上还要坚持稳步发展的路子。
四是引导不足,导致管理机制不全,运行不规范。以政府下发文件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安排项目、安排资金,以至于政府组织项目实施。是政府的合作社还是农民的合作社?合作社的章程如何制定?股金怎么入?效益怎么分红?这些问题大家没弄清楚,做不扎实,最终都成了“空壳社”。同时合作社法人不具备经营管理能力,民事能力和保障机制,导致无管理、无运行,更难于见其有生命力。
四、发展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宣传。2006年10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于2017年12月进行了修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程序、遵循原则、章程、权利义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从目前的状况看,县乡村各级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不是十分熟悉,农民群众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认同差距就更加大了。推广这项工作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当然我们也不能等什么问题都想好了,什么条件都具备了才去开展这项工作,让合作社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意义重大。所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会搭桥铺路的本领最为关键。
二是结合乡情村情做好产业布局。如:以忙肺茶著称的勐板乡,可围绕“一乡一品”,以茶叶名牌效应重点打造茶叶产业,在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市场营销上做好文章,实现茶叶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茶农持续稳定增收。以茶产业作为引导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的方向,形成“一乡一品”特色,增强竞争力,最终实现产业发展的基地化。
三是补齐人才短板。一方面是农业专技人才短板。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乡村干部做群众发动工作是行家里手,但种养殖技术只懂个大概,实际操作技能等于空白,特别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不足,农民在种养殖方面的技术没人培训,造成一些好的产业得不到好的发展这一现象乡村基层突出。另一方面是基层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恐慌。应制定必要培训计划,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模式,加大培训、加强学习、更新观念,以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需求,提高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是试点先行,点面结合。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我们可以发现它运用它, 抓农民专业合作社这项工作我们要积极推进,但一个新型经营主体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形成,也不可能让农民在一夜之间暴富。要结合县情乡村的资源和条件综合分析,主动思考和谋划,要融入市场了解市场,坚持农民自愿为主成立专业合作社,乡村两级党组织的作用就是引导、就是搭桥、铺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稳步发展的方式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